主辦單位
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
培訓單位
財團法人勞動基金會
課程名稱
物業服務管理專業人才養成班
招訓人數
30人
上課時數
180小時
上課時間
101年4月16日(星期一)至5月18日(星期五)
每週一至六 早上09:00-12:00 下午 13:00-17:00上課
報名方式
1.填寫報名表一份,繳交一吋照片3張(背面書寫姓名)。
2.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份。
3. 勞保明細表正本二份(請逕洽勞保局申請)。
4.畢業證書影本、男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一份(驗畢不退還)。
課程大綱
開訓、結訓、班會/3hr
性別工作平等認知/3hr
勞工政策法令/3hr
就業求職技巧/2hr
物業服務管理工作範圍基本認知/5hr
社區經理人統御領導/10hr
物業管理相關法規介紹/14hr
公共設施使用管理/14hr
社區服務人員工作職責/7hr
公文作業處理要點/7hr
服務禮儀/12hr
社區一般常見事務處理/7hr
物業管理作業系統操作與應用/7hr
社區會議流程/14hr
社區清潔督導/7hr
管理費催收與報表製作/7hr
社區應變處理程序/14hr
社區活動執行與技巧/14hr
公寓大廈事務人員證試題解析輔
導/30hr
課程費用
具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、特定對象之失業者(獨力負擔家計者、年滿45歲至65歲之中高齡者、身心障礙者、原住民、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、更生受保護人、持有效居留證之外籍配偶與獲准依親居留、長期居留或定居之大陸地區配偶及長期失業者)、犯罪被害之失業者與犯罪被害人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、跨國(境)人口販運被害人失業者、天然災害受災之失業者及符合移民法第16條第3項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該法第16條第4項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、緬甸、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,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5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、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、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勞工、自立少年,政府補助訓練經費100%,全額免費。
一般國民失業者:政府補助80%,個人僅需自負20%訓練費用$XXXX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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